為了進一步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提高政府為社會及公眾服務的水平,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共享政府信息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
縣政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是應涉及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反映本行政機構的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內容。
(一)公開內容
《條例》規定應當主動公開的內容。
(二)公開形式
對于主動公開信息,縣政府主要采取網上公開形式。
“三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具體網址:http://www.204289.com
本機關受理點:三原縣政務信息中心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辦公地址:三原縣政府街4號縣政府辦公室二樓
聯系電話:029-32282971
聯系人:郭婷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上方式獲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縣政務服務中心設置的政府信息查詢點獲取政府信息。
辦公地址:三原縣政府街4號縣政府東側政務大廳一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29--32281899
聯系人:魏巍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自該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目錄編排體系
三原縣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按分類導航區、檢索區和目錄內容顯示區編排設計。分類導航區提供主題和體裁分類查詢功能;檢索區提供索引號和信息標題的查詢方式;目錄內容顯示區根據信息基本屬性顯示信息名稱、索引號、公開機構、公開目錄類別、文件名稱、成文日期、公開日期、有效性等項目內容。
1.名稱(標題):名稱(標題)是指政府信息的標題。
2.索引號:索引號是GK_SY-加一組10位代碼,是每條政府公開信息的唯一識別代碼。例如:GK_SY-2020-002791
3.公開責任部門:是指政府信息公開的部門。
4.公開目錄類別:是指政府信息屬于哪個公開目錄。
5.公開形式:指政府信息的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種方式。
6.成文日期:指政府信息生成或變更的時間。
7.公開日期:指政府信息在指定的媒體上公開的時間。
8.有效性:指政府信息公開時限等情況。
9.詳細信息:指政府信息的具體內容。
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向縣政府及組成部門、直屬行政機構及其他機構申請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受理機構
由縣政府答復的申請,受理機構為縣政務信息中心。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聯系電話:029--32282971
傳真號碼:029--32282959
電子郵箱:syzwxxzx@163.com(本郵箱僅用于政府信息公開答復,如需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請參閱“申請公開的提交方式”)
辦公地址:三原縣政府街4號縣政府辦公室二樓
郵政編碼:713800
由縣政府各部門答復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為政府各部門的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二)公開程序
1、申請公開的提出
申請人向受理機構提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時,應如實填寫《三原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
《三原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可以在三原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204289.com)下載,也可以到受理機構領取。
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確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公開的提交方式
(1)當面提交。
申請人可到縣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縣政務信息中心),現場填寫申請表,當面提交,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2)信函提交。
申請人可通過郵寄或傳真方式向行政機關提交申請。采用EMS、掛號信等郵寄方式的以本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采用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的以本機關與申請人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通過傳真提交申請的以雙方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
(3)網上提交。
申請人可登陸“三原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在“依申請公開”頁面(http://www.204289.com/news_page.rt?channlId=82),在線填寫提交申請。
3、申請公開的處理
(1)審查
①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后,應對申請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要件不完備的應及時告知公開權利人予以補正。
②申請人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要求的,鑒于針對不同要求的答復機構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應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要求分別提出申請。
(2)登記
對于《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受理機構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順序進行處理,并出具《三原縣政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申請告知書》。
(3)答復
受理機構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該當場予以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受理機構答復時,應按下列情形以《三原縣政府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告知書》向申請人告知。
①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
②屬于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部分公開的理由;
③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④不屬于本機構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的掌握機構及聯系方式;
⑤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三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督促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h政務信息中心具體承辦縣本級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聯系電話:029-32282971
傳真號碼:029-32282959
郵政編碼:713800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節假日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四、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投訴、舉報,也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修改于2021年11月8日